獨立非執行董事
葉振忠先生於二零一二年三月加盟本集團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。彼亦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成員。 彼自一九八五年起成為香港執業律師。葉先生現任鄭楊律師行之顧問。彼亦為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保利(香港)投資有限公司(股票代號:119)之非執行董事兼 審核委員會成員,以及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中華數據廣播控股有限公司(股票代號:8016)之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成員。
葉先生為香港律師會、英格蘭及威爾斯律師公會、新加坡法律協會及澳洲(ACT)律師公會會員。彼取得香港大學文學士學位,並分別於英國切斯特法律學 院及英國吉爾福特法律學院修讀法律專業共同試(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)及事務律師畢業試(Solicitor’s Final Examination)。葉先生在法律界擁有逾二十九年經驗,並於上市相關範疇以及企業、收購及併購範疇累積逾十三年經驗。